民间借贷错写债主名字
发布时间:2021-01-20 0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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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打胶机厂家
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写错出借人名字而无法追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为是朋友关系,所以象征性地打了借条,对方写错我名字我也没注意,没想到却付出了2万元的代价。”案件原告杨小玲懊恼地说。
杨小玲与李某是朋友关系,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紧张,向杨小玲借款2万元,并于2010年6月8日出具了内容为“今借杨小琳现金贰万元”的借条一张。可是3年多过去了,李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杨小玲多次索要借款未果,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李某下落不明,借条中的“杨小琳”与本案中的杨小玲是否同一人,成为案件的焦点。杨小玲没有证据证实其就是借条中的“杨小琳”,且无法找到李某对质,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实与李某的借贷关系。
惠农区法院于近日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杨小玲仍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与“杨小琳”是同一人。经法官多番释法析理,杨小玲无奈主动撤回了起诉。